國知局:5月31日(含)之前外觀設計專利權保護期10年,之后15年
點擊:1471時間:2021-05-26 10:26:03 來源: 管理員
6月1日,新修正的專利法施行!今日,國家知識產權局網站發布《關于施行修改后專利法的相關審查業務處理暫行辦法》,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對相關問題進行說明。
如:6月1日之前申請的外觀設計專利的保護期限是按照10年還是15年計算?
第十條 申請日為2021年5月31日(含該日)之前的外觀設計專利權的保護期限為十年,自申請日起算。
6月1日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
第四十二條 發明專利權的期限為二十年,實用新型專利權的期限為十年,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期限為十五年,均自申請日起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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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起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2020修正)全文
國家知識產權局公告
第四二三號
特此公告。
第二條 本法所稱的發明創造是指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 發明,是指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 實用新型,是指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于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 外觀設計,是指對產品的整體或者局部的形狀、圖案或者其結合以及色彩與形狀、圖案的結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適于工業應用的新設計。 第二十四條 申請專利的發明創造在申請日以前六個月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喪失新穎性: (一)在國家出現緊急狀態或者非常情況時,為公共利益目的首次公開的; 第二十九條 申請人自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在外國第一次提出專利申請之日起十二個月內,或者自外觀設計在外國第一次提出專利申請之日起六個月內,又在中國就相同主題提出專利申請的,依照該外國同中國簽訂的協議或者共同參加的國際條約,或者依照相互承認優先權的原則,可以享有優先權。 申請人自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在中國第一次提出專利申請之日起十二個月內,或者自外觀設計在中國第一次提出專利申請之日起六個月內,又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就相同主題提出專利申請的,可以享有優先權。 第三十條 申請人要求發明、實用新型專利優先權的,應當在申請的時候提出書面聲明,并且在第一次提出申請之日起十六個月內,提交第一次提出的專利申請文件的副本。 申請人要求外觀設計專利優先權的,應當在申請的時候提出書面聲明,并且在三個月內提交第一次提出的專利申請文件的副本。 申請人未提出書面聲明或者逾期未提交專利申請文件副本的,視為未要求優先權。 第四十二條 發明專利權的期限為二十年,實用新型專利權的期限為十年,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期限為十五年,均自申請日起計算。 自發明專利申請日起滿四年,且自實質審查請求之日起滿三年后授予發明專利權的,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應專利權人的請求,就發明專利在授權過程中的不合理延遲給予專利權期限補償,但由申請人引起的不合理延遲除外。 為補償新藥上市審評審批占用的時間,對在中國獲得上市許可的新藥相關發明專利,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應專利權人的請求給予專利權期限補償。補償期限不超過五年,新藥批準上市后總有效專利權期限不超過十四年。 第五十條 專利權人自愿以書面方式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聲明愿意許可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實施其專利,并明確許可使用費支付方式、標準的,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予以公告,實行開放許可。就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專利提出開放許可聲明的,應當提供專利權評價報告。 第六十六條 專利侵權糾紛涉及新產品制造方法的發明專利的,制造同樣產品的單位或者個人應當提供其產品制造方法不同于專利方法的證明。 專利侵權糾紛涉及實用新型專利或者外觀設計專利的,人民法院或者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可以要求專利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出具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對相關實用新型或者外觀設計進行檢索、分析和評價后作出的專利權評價報告,作為審理、處理專利侵權糾紛的證據;專利權人、利害關系人或者被控侵權人也可以主動出具專利權評價報告。